一、推荐对象
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包括大一到大四的公办、民办学生。
二、推荐条件
1、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册本科学生;
2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4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6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三、名额和资助标准
国家助学金一档每人4000元,国家助学金二档每人2500元,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四、申请、审批
1.学生申请
2.班级民主评选,辅导员审查,确定国家助学金名单和档次。
注意:
为合理分配奖学金、资助项目,避免重复资助,确保受助面与覆盖面,原则上,本次(2013-2014年度)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考虑其国家助学金,本次(2013-2014年度)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最高可得助学金二档。2012-2013年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不受影响。
如有空余名额,辅导员可协调分配,适当照顾家庭确实困难但今年未评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,此类同学同时要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所有程序和材料(见附件7)。
3.材料准备与上报。
(1)纸质材料
附件2《国家助学金备案表》一份,请生活委员在表格下方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,同时请辅导员签字审批;
附件3《国家助学金审批表》一式一份;
纸质材料请在2014年10月31日前请生活委员和辅导员签字,交至行政楼749黄小洁。
(2)电子材料
《国家助学金备案表》一份,填写要求同上,命名为“XX班国家助学金备案表”
《国家助学金审批表》,填写要求同上,命名为“编号-姓名” ,编号为备案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。
邮件名为命名为“XX班国家助学金,压缩包命名为“XX班国家助学金”。请将电子材料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,以邮件形式发送到ggxyzxzx2012@163.com邮箱。
(3)学生管理系统申报,辅导员审批
“公办学生”请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,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(http://xsc.zjgsu.edu.cn/stumng),操作说明详见附件6,完成国家助学金的材料填写,并请辅导员完成系统审核。
公办学生务必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和审批工作,届时系统将关闭无法操作,民办学生无须填写。
4.学院评审、公示和上报(2014年11月3日-7日)
五、工作要求
务必确保评审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确保汇总上报的全部材料规范、准确无误;确保材料的审查结果及对学生的评价真实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字、网上申报和辅导员确认工作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黄老师,28008343。
附件: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
公管学院学生助学服务中心
2014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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